TOP

论故意杀人与危害公共安全的界定
编辑:lxq0027 | 时间:2015-11-05 | 浏览:8189次 | 来源: 中国律师服务网 | 作者:陈天一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而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司财产安全的行为。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在刑法中称之为“类罪名”,其中包含的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等具体罪。但是这类具体罪行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难以判断其到底归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还是故意杀人罪。

因为两类罪名所触犯的客体不同,所以在量刑上也会有较大的区别,因此在行为人采用爆炸、放火等作为杀人手段的情况下,一定要加以区别。

司法实践中,一般会先判断行为人所危害的对象范围。为故意杀人而采取的危险手段是针对某个人或某几个特定人实施的,即使采取了例如爆炸等危害手段,但是其危害的范围是特定且有限的。

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类情况即行为人有杀人的故意而在公共场所采用了爆炸的行为最终造成了多人伤亡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我们认为犯罪嫌疑人属于想象竞合。虽然其行为符合故意杀人同时也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构成要件,但是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只按一罪处罚,按重刑判处,即故意杀人认定。




分享到: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无权代理?小心!别好心坏了事 [下一篇]中国律师在线:浅谈酒后驾驶机动车..

网友评论

相关栏目

信息共享 帮助中心 服务公告 律师文采 文章推荐 收费项目帮助 法律援助中心 案件调解中心 专业律师服务指南

推荐律师

吴勇

15682018695

李军

18917186208

徐颖文

13818703150

熊万里

13371822350

刘睿

15000876147

冯梦实

13916309023

施琪

15026780747

宋玲娣

13564200605

李敏

13821621685

最新文章

· 正当防卫or故意伤害?普通人要怎么实现正当..
· 凛冬将至?《电子商务法》来临前夕的代购行业
· 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件 回顾与反思
· 男子高铁上疑猥亵女童 警方:系父女不构成猥亵
· 中国妈妈梦断代购路:代购4年,坐牢十年罚55..
· 陕西渭南虐童继母一审获刑16年
· 奇案,未满18岁少女遇人贩子,用一招反把人..
· “假装情侣”app被指涉黄 鹿晗为投资方之一

推荐文章

· 正当防卫or故意伤害?普通人要怎么实现正当..
· 凛冬将至?《电子商务法》来临前夕的代购行业
· 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件 回顾与反思
· 男子高铁上疑猥亵女童 警方:系父女不构成猥亵
· 女子与男友共同奸杀14岁养女 报假案称女儿离..
· 一个女人带着三胞胎,被骗子骗走低保户伙食..
· 大学生陷网络借贷黑洞 借3500元滚雪球至10万
· “世界禁毒日”—毒品不是时尚,坚决向毒品..

Copyright 2013-2016 重庆法云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渝ICP备13004283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50001    技术支持:重庆法云科技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重庆锦世律师事务所

渝公网安备 50010302000154号